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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 政务要闻 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2024.09.08

2024.09.08

  • 荆门市人民政府
  • 2024-09-03 08:24:00
  • 2024-09-01~2024-12-31

缴费标准400元/人·年 同步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36元/人·年

 

9月1日起,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开始,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同步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36元/人·年,两项合计缴费436元。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为107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400元/人·年,财政补助调整为670元/人·年;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6元/人·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步征收。同时,对特殊困难群体个人缴费给予资助。资助后,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个人不缴费;城乡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40元/人·年;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200元/人·年。有多重身份的特殊困难群体,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资助参保政策,不重复享受资助。

 

缴费方式上,城乡参保居民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缴纳。线上可通过“楚税通”“鄂汇办”等平台为自己缴费或为他人代缴;线下可通过参保地代征银行网点、参保地所在村(社区)、“裕农通”缴费终端服务点、税务大厅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