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实效,规范民生资金发放,充分利用数字化办事体系和数据共享机制,确保无锡市残疾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只跑一次”,更好地维护残疾人群体合法权益,现对我市残疾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申领做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市有灵活就业参保意愿、需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残疾人,须在灵活就业参保前向街道(镇)人社服务窗口或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rs.jshrss.jiangsu.gov.cn)提出申请,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社会保障卡申领”、“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四项业务,人社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月发放已缴纳社会保险费50%部分的社保补贴(提醒: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本人申请)。残联部门不再直接受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二、灵活就业缴费金额的1/6额外补贴部分,由残联部门根据人社部门提供的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残疾人员清册,于每年10月底前予以一次性补足发放。
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