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教育局
遂宁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
关于转发《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市直园区有关部门:
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的通知》(川人社规〔2026〕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以下工作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准确把握政策标准
严格对照《通知》明确的政策适用条件,准确把握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的标准、期限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属地各有关部门、各失业保险机构业务培训,确保政策执行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劳务派遣单位申领办法仍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25〕38号)规定执行,要始终坚持“谁缴费、谁受益”的工作原则,严防资金截留滞留,确保使用合理合规,切实发挥政策效用。
二、加强政策宣传落实
各地人社、教育、财政、税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同配合,精心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依托各级人力资源市场、零工市场和服务大厅、经办窗口等线下平台,在醒目处发布政策主要内容,窗口工作人员要主动向服务对象宣传政策。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官网、官微等线上平台,深入企业、高校、街道、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和集中宣传,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范围、提升政策知晓率。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遵循准确、及时、便捷、规范、安全原则,加强与教育、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数据交流比对,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主动推送申领渠道、办理方式、审核流程、发放进度等信息,确保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
三、加强政策风险防控
各地要严格按照全省人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守护行动有关要求,强化业务协同,加强岗位内控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健全业务稽查核查体系,切实规范待遇审核发放,坚决防止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要常态化开展高风险业务疑点数据核查,重点核查我省已有相关评价机构但批量持外省同一评价机构所发证书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等情形,严防错发、冒领和骗取基金等问题发生,依法处置违法违规情形,及时追回违规领取资金,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政策执行过程中,各地要主动跟踪政策兑现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好要情报告制度,对政策执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告市局。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 宁 市 教 育 局
遂 宁 市 财 政 局 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