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9号)文件要求,经审核,下列市本级参保单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德阳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838-2508635
联系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天山南路一段108号
附件1:市本级2025年度第四批稳岗返还公示名单.pdf
附件2:市本级2025年度第五批稳岗返还公示名单.pdf
德阳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