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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对象(第五批)的公示

2026.04.01

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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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3-12 21:55:12
  • 2026-03-12~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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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34号)等文件精神,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2024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且未出现严重失信、受环保处罚等情形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晋江市人社局通过社保一体化系统对初步符合政策条件企业进行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以及企业线上确认后,拟发放福州友宝科斯商贸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等83家企业2024年度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第五批),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晋江市社会保险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2日-3月18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595-82012333(晋江市社会保险中心)

电子邮箱:jjsybx@163.com  

附件:2024年度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对象(第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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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2日




供稿:梁丽阳

初审:梁丽阳

终审:赖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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