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为做好全市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二、补贴标准
按照“先缴后补”原则,小微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每人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三、享受补贴期限
此次申报享受补贴期限为2025年1月-6月
四、受理时间
补贴申报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材料
1.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认定表(附件1);
2.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明细表(附件2)。
上述材料请用人单位自行下载,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及纸质(PDF版)发送至邮箱:jycyfwb11@163.com 。
六、相关名词解释
1.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2.离校2年内:指自毕业证书所注日期起2年内。
3.小微企业:可在“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中查询。
七、其他事项
失信被执行人不得申请该项社保补贴。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0419-2135700
地 址:辽阳市人力资源市场301室(新华路500号)
辽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7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