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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2024.09.08

2024.09.08

  •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 2024-09-02 18:03:00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等相关部委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作用,更好满足居民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通知如下:

缴存人家庭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15%。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24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