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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平凉市市本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通知

2024.06.13

2024.06.13

  •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4-06-13 09:51:00
  • 2024-06-06~2024-09-30

市本级企业:

为加强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履行守法诚信义务,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全省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75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161号)等规定,现将2023年度平凉市市本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在市本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

二、评价内容

市人社局指定市劳动维权中心开展市本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市劳动维权中心根据下列情况对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进行评价:

(一)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四)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五)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六)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七)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八)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九)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评价依据

(一)2023年度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日常巡视及专项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等工作中取得的相关记录;

(二)其他有关工作中取得的企业2023年度信用记录;

(三)《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报表》及相

关佐证材料。

四、评价标准

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为A、B、C三级:

(一)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评为A级。

(二)企业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

(三)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

1.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3.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4.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

5.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评价程序

(一)企业申报。6月13日至7月12日,市本级企业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rsj.pingliang.gov.cn/)通知公告专栏下载并填写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报表(附件1)和评定表(附件2),一式二份,送市劳动维权中心审查。

(二)部门审查。7月15日至8月16日,市劳动维权中心依据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投诉查处以及专项检查等劳动保障监察和其他有关工作中取得的企业2023年度信用记录,审查企业提供的书面材料和佐证资料。

(三)评价结果告知。8月19日至9月30日,市人社局对市本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做综合评定,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rsj.pingliang.gov.cn/)进行公示并告知企业,企业接到评价结果后对评价等级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劳动维权中心提出书面说明,市劳动维权中心核实情况后报市人社局再次做出等级评定。市人社局审查通过后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rsj.pingliang.gov.cn/)发布2023年度市本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

六、结果应用

(一)分类监管。市人社局根据2023年度市本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对相关企业实行分类监管。

1.对于被评为A级的企业,适当减少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

2.对于被评为B级的企业,适当增加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

3.对于被评为C级的企业,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联合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敦促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联合惩戒与激励。市人社局将2023年度市本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共享给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税务等相关部门和工会组织,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相关企业实行守信联合激励或失信联合惩戒。

七、监督管理

(一)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确定后,发生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需要降级的,由市劳动维权中心将调整依据报送市人社局重新评价,调整其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并将调整结果告知企业。

(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归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至少保留3年。

(三)国家及省市场监督部门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因业务开展确需平凉市市本级出具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登记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等级评价书面证明到市劳动维权中心申请评价等级。

联系人:李孟哲 联系电话:0933-8330131

郭万良 联系电话:0933-8298817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