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区财政局、残联:
根据《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0-7岁听力等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用补助标准的通知》(津残联〔2023〕14号)、《市残联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天津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办法〉的通知》(津残联〔2022〕7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下达你区2023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促进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结算资金(项目代码、具体金额等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
二、请相关区财政部门与残联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补贴发放相关工作。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你区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管理监控及运行,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附件请复制政策原文链接至网页查看)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