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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人社局2022年3月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公示

2023.04.13

2023.04.13

  •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4-10 18:11:00
  • 2023-04-10~2023-04-16

我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招用省内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2019年1月及以后在该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及以上的,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补贴。

现将 2023年3月审核通过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以下内容为初步审核通过的名单。如公示名单中存在被证实不符合拨付条件的,将予以剔除,实际补贴情况以最终拨付名单为准。

举报电话:0769-22697561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6日

附件: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202303.xlsx

   (附件请复制政策原文链接至网页查看)

东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