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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人社局2023年3月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公示

2023.04.13

2023.04.13

  •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4-10 17:57:00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吸纳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吸纳退伍军人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为:按每人1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现将2023年3月审核通过的吸纳退伍军人就业补贴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以下内容为初步审核通过的名单。如公示名单中存在被证实不符合拨付条件的,将予以剔除,实际补贴情况以最终拨付名单为准。

投诉电话:0769-22697561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16日

附件: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公示文件202303.xlsx

东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