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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善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2022.02.17

2022.02.1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嘉善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善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4日

 

嘉善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加快推动全县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根据《“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嘉兴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嘉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嘉善深化新发展阶段“双示范” 建设共同富裕县域典范行动方案(2021-2025年)》,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一、规划背景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始终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全局,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的决策部署。“十三五”期间,我县残疾人事业紧紧围绕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目标,全面实施“十大残疾人全面小康提升行动”,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设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残疾人整体发展状况和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100%。全县残疾人事业累计投入资金21174.37万元,比“十二五”增长143.5%。残疾人社会保障事项持续扩面提标,实现符合条件人员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在全省率先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累计发放资金8877.13万元,持证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和大病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全面实施社区精准康复服务省级试点工作,基层康复服务工作模式入选省委深改办《竞跑者》,着力构建“二十分钟康复服务圈”,建立镇(街道)残疾人康复中心9个、村(社区)康复站95个,辅具服务站9个,全县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和辅具适配率均达到100%。实施助残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省级试点、全省助残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信息化示范点建设,助残服务事项受理率、办结率、满意率全市领先。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98.89%,出台《嘉善县“残疾人之家”管理暂行办法》,深入推进辅助性就业产品区域配送省级试点,建成“工疗型”残疾人之家8家。全面打响“善心助残”服务品牌,残联改革工作在全国县域残疾人服务典型案例编辑部署推进会上作典型交流,在嘉兴市率先出台残联改革方案,残疾人50人以上村(社区)开展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选聘工作,积极探索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助残服务,全省志愿助残服务和社会化助残服务现场交流会在我县召开,并作典型经验交流。完成县培智学校迁建工程,满足全县残障少儿15年教育需求,全县6-14周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100%,3-5周岁残疾幼儿入园率93%。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692户,成功创建省级无障碍社区3个。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在残疾人康复医疗、教育就业、文体互动等方面广泛开展一体化合作交流,上海市儿童康复中心嘉善分中心建成运行,同济医院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慢病专项记忆和运动障碍三级全程化诊疗模式研究项目全面启动,长三角地区首家康复体验基地成立运行。

对照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当前我县残疾人事业还存在一定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残疾人事业发展总体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明显低于社会平均水平;残疾人就业质量不够高,文化程度偏低或力所不及的残疾人就业不够充分;智力或精神残疾人在受教育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相对较为困难,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仍存在较多障碍;残疾人事业发展距整体智治要求还有明显差距,残疾人民生问题是率先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的最突出的短板。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要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实现残疾人与全县人民共同发展,支持帮助广大残疾人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将是“十四五”时期残疾人工作的重要任务。因此,“十四五”时期,嘉善必须坚决扛起“双示范、当窗口”的使命担当,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和全县人民一道,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实践,共建共享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共建共享、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五大基本原则”,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数字化改革,着力夯实高质量的残疾人民生保障,稳步提高精准化的残疾人公共服务,不断提升残疾人的综合素质,开创残疾人事业治理现代化的新局面,开启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新征程,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重要窗口的特殊风景线,确保我县残疾人事业继续走在省市前列,为推进“双示范”建设,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健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机制,加强残联组织以及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引导广大残疾人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为开创嘉善残疾人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残疾人的全生命周期需求为导向,聚焦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升残疾人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积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摸清残疾人群体最为迫切的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积极提高残疾人融入社会和自我发展能力,激发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3.坚持“共建共享”理念。坚持残疾人事业全面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保障残疾人享有更多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和机会,构建社会助残支持网络,发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作用,倡导助人自助理念,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营造浓厚助残扶残氛围,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进程与嘉善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进程相协调、相适应,让广大残疾人共享嘉善发展新成果。

4.坚持持续改革创新。坚持以全面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数字化改革撬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嘉善县数字化转型建设基础和成果,推动残疾人工作数字化转型,加大惠残助残技术应用和成果转化力度。深化残疾人服务供给侧改革,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全面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整体智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嘉善残疾人工作经验,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5.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为引领,深入推进残疾人事业跨区域融合发展。加强残疾人事业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探索推进一批重要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要平台,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促进覆盖城乡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档升级,在“双示范、当窗口”建设中提升辨识度。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立具有嘉善特色、保障得力、服务高效、残健融合、数字化改革领先的残疾人事业发展体系,推动“普惠+特惠”的残疾人基本保障再提升,专业化、精准化的残疾人公共服务再完善,消除歧视、促进平等的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再强化,深度融合、全面共享的友好环境建设再深化,促进残疾人事业与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示范区,奋力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典范同步共进。到2035年,基本构建起与高水平现代化示范片区相适应、与“重要窗口”的重要窗口相匹配、与全面促进共同富裕相符合的现代化残疾人事业发展体系。残疾人合法权益充分保障,残疾人公共服务全面优化,残疾人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率先取得实质性重大进展,基本实现残疾人共建共享高水平现代化,基本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

“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属性

2020年

基期值

2025年

目标值

1

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

预期性


与全县生产总值增长同步

2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约束性

99%

>99%

3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约束性

99%

>99%

4

残疾人之家覆盖率

约束性

88.89%

100%

5

残疾人专业托养机构覆盖率

约束性

100%

100%

6

规范化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覆盖率

约束性

100%

100%

7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预期性

99%

>99%

8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预期性

99%

>99%

9

残疾人就业率

预期性

60%

≥68%

10

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比例

约束性

86.79%

≥90%

11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约束性

95%

≥99%

12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约束性

95%

≥99%

13

符合条件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

约束性

90%

≥96%

14

残疾人文体服务覆盖率

预期性

90%

≥95%

(四)重点任务。

1.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一体化发展提档升级。协同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残疾人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长三角康复体验基地、同济医院国家重点研发慢病专项记忆和运动障碍三级全程化诊疗模式作用,推动医康转诊、就业互通等措施落地,多区域联合开展残疾人服务能力交流、职业技能培训、宣传文化体育等活动。积极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高质量完成对口帮扶任务。

2.全面推进助残服务数字化改革提档升级。发挥嘉善县数字化转型建设基础和成果优势,系统性重塑嘉善残疾人服务方式和流程,在嘉善数字化改革多跨场景应用中全面体现助残元素,优化残疾人帮办、代办服务,构建残疾人全链条、全周期的数字化服务体系,以助残服务数字化改革成果赋能新时代嘉善残疾人事业。

3.全面推进多元化残疾人社会保障提档升级。对标争当共同富裕先行典范的目标要求,健全以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元化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更加完善的残疾人专项福利制度,实现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和商业保险有机结合,构筑城乡统筹、普惠特惠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4.全面推进残疾人高水平特殊教育提档升级。推广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试点经验,全面落实省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加快普及十五年教育,推进残健融合教育。提升特殊教育的入学率和质量,协同推进县培智学校教育管理,争创浙江省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

5.全面推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创业提档升级。以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巩固和发展以按比例就业和集中就业为主,辅助性就业、居家就业和灵活就业等多种就业形式为补充的就业格局。持续推进“工疗型”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和星级提升行动,深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产品区域配送基地省级试点工作,建立覆盖城乡、就近就业、梯度发展的残疾人庇护性就业管理模式。

6.全面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提档升级。坚持以残疾预防为先导、精准康复为核心理念,统筹推进早期干预、教育康复、医疗康复、社区康复与家庭康复服务互相衔接,形成覆盖残疾人全生命周期的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面向残疾人和家属的心理健康服务。

7.全面推进残疾人群众性文体活动提档升级。以为残疾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文化和体育服务,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残疾人文体活动纳入全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文化精品化打造、活动项目化运作、展示社会化推进、队伍专业化管理”为目标,加强文体基地建设,扶持残疾人文体发展,培育残疾人文体人才,发挥特殊文化艺术团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

8.全面推进标准化无障碍环境建设提档升级。全面实施《嘉兴无障碍环境建设设计导则》规范标准,推进县域无障碍城市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无障碍环境镇(街道)、村(社区)和家庭创建示范点,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

9.全面推进残健融合友好环境提档升级。保障残疾人享有更多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和机会,构建社会助残支持网络,发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作用,倡导助人自助理念,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浓厚助残扶残氛围,让残疾人成为城市进步的建设者、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发展成果的共享者。

10.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组织建设提档升级。全面深化残联改革,夯实基层基础、优化组织架构、增强工作活力。加快锻造与“双示范”建设相匹配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深化清廉残联建设,打造残疾人组织党建品牌。切实当好广大残疾人相亲相爱的“娘家人”、权益维护的“吹哨人”、济困解难的“贴心人”和扶残助残的“带头人”。

三、主要举措

(一)立足“双示范”,推动残疾人工作一体化深度融合。

1.建立协同发展的工作机制。聚力提升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引领作用,协同推动建立示范区残疾人工作的定期交流联席会议制度,深化区域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交通、旅游、辅具适配等领域协作合作机制,在助残政策、服务设施、组织建设、文体活动等方面实现“一体化”发展。积极推动工作机制创新,增强工作合力,实现深层次区域合作,形成系统性、突破性、标志性成果,系统总结残疾人事业一体化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推进互通互融的助残服务。协同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助残政策内容、标准、落地等方面的有机统一,加强政务服务,依托“跨省通办”体系,实现区域内残疾人公共服务、社会事务异地办理、异地服务。发挥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康复等合作机制作用,提升残疾人服务产业发展水平,支持社会机构参与残疾人服务。

3.形成共建共享的服务设施。完善辐射“长三角”的综合服务、康复医疗、特殊教育、就业培训、托养庇护、文化体育等设施建设,推进区域残疾人服务资源共享。深化残疾人康养服务互助、教育就业互帮、权益保障互联、宣传文体互促的区域一体化助残服务新模式。加强长三角示范区康复体验基地、上海市儿童康复中心嘉善分中心与中国残疾人康复中心、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长三角区域高等院校、康复机构合作交流,打造全国一流的康复基地和中心。发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慢病专项记忆和运动障碍三级全程化诊疗模式的作用,积极开展康复服务,提升服务水平。

(二)强化数字赋能,着力提升助残惠残服务工作水平。

1.创新数字助残机制。坚持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县域残疾人事业全领域各方面改革,支持开展残联核心业务梳理和助残场景应用研发,加强与省、市系统跟进对接,推进“惠残码”“精准服务表”系列应用场景运用,加快推动残疾人电子证照应用场景,优化残疾人办事、出行等服务体验。打造数字助残服务实践典范,让残疾人享受更多“码上办”便捷服务,让更多嘉善经验在全省推广。

2.完善数字残联体系。完善涵盖各类助残服务的“数字残联”体系,推进残疾人工作数字化转型。依托“云上嘉善”数据支撑和技术支持,进一步推进跨部门大数据整合共享,建成嘉善数字残联信息化平台,并接入省政府政务2.0和浙江数字残联系统,系统归集助残服务信息资源,建立残疾人“一人一档”,构建助残服务事项线上办理系统,健全主动发现、精准发放、动态监管的智慧管理服务机制,建立更加精准的助残服务动态评估机制。

3.优化助残服务模式。完善残疾人全周期服务“一件事”机制,优化办事流程,推进助残服务非依申请自动办理,打造“1+X”助残服务升级版,确保惠残事项覆盖率达到100%、公共服务事项覆盖率达到90%。深化助残公共服务“一窗受理”改革,积极推动“一件事”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党群服务中心,提供帮办、代办、上门办等服务,实现助残服务事项全覆盖。实施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等“全省通办”“跨省通办”,逐步向全领域助残服务事项延伸。依托“浙里办”、数字社会等省级平台建设嘉善助残服务专区,推动助残服务向“网上办”“掌上办”转变。

(三)聚焦共同富裕,完善残疾人兜底保障体系。

1.夯实兜底保障基础。落实依靠家庭供养的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强化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互补衔接,减轻患病残疾人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加大对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力度,及时解决残疾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加强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救助和保护。加大残疾人住房保障力度,对符合住房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加大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力度,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实施“净居亮居”工程。

2.完善多元化保险补贴政策。全面推动落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补贴政策,全县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扩大政府为残疾人购买“大病无忧”等商业保险的类别和覆盖面,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协助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落实,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享机制。有独立法人的残疾人服务机构综合保险参保率达100%。

3.建立多层次的福利制度。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制度,健全补贴范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调整为家庭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户范围以内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标准范围以内的法定劳动年龄段残疾人。继续实施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建立重度残疾人陪护乘坐公共交通、游览景区等优惠政策。完善残疾人有线电视基本服务费补贴(减免)政策,联合通讯公司出台残疾人通讯补贴政策。

(四)推动优质融合,打造残疾人教育文体高地。

1.强化特殊教育工作。依据《嘉兴市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3)》,健全和完善全纳、免费、优质的特殊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轻度随班就读、中度在特殊教育学校或卫星班就读、重度送教上门”的模式。鼓励普通学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继续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两头延伸”,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入学,扩大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覆盖面。积极发展培智学校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提升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积极利用嘉善技师学院(筹)建设契机,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完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建立与残疾人之家等用人单位共建实习、对口录用机制,提高残疾学生就业率。完善助学机制,落实残疾学生、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困难补助等政策待遇。

2.加快完善康教结合特教模式。巩固提升县儿童康复中心规范化提升建设成果,强化与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合作,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特校教师+驻校医生”的医教结合模式。培智学校积极争创浙江省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积极与高等院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为实践教育研究基地。积极拓展送教上门服务内涵,将“康教结合”理念融入到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中,加强送教队伍中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为残疾儿童提供以送教上门为主、医教结合为特色的全面康复服务,促进“康教结合”成果向残疾儿童家庭延伸,提高送教服务质量。

3.持续开展高品质残疾人文体活动。将残疾人文体活动深度融入公共文化体育惠民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残疾人文体人才培养和各类文化体育服务项目。支持镇(街道)加强残疾人文化、体育场所建设,各类文化惠民工程建设项目和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中心(文化礼堂、文化家园)等,应充分考虑残疾人参与便利性。以“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为抓手,健全完善公共体育服务的共建共享机制,推动智慧社区体育助残应用的开发,提升村(社区)残疾人文体服务普及率。推进农村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家庭数字化电视、盲人收音设备全覆盖。发挥西塘镇省级残疾人文化艺术示范基地和干窑镇市级体育示范基地示范引领,支持各镇(街道)打造省、市级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鼓励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推动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推动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推广适合残疾人的康复健身体育项目、方法和器材,为残疾人提供康复体育进家庭服务。

(五)突出面广质优,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

1.完善就业政策。全面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完善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人初次就业、再就业的,3年内所获得的就业收入可不计入家庭收入,3年后给予1年渐退期政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安置残疾人就业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等制度。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税费减免等政策。

2.拓展就业渠道。积极落实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制度,健全按比例就业年审和公示制度,将未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用人单位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大企业超比例安置奖励、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力度。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常态化机制,适当放宽专设岗位报考条件。全面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有条件的镇(街道)新增建设规范化“工疗型”残疾人之家。扶持农村残疾人就业,开发适合农村残疾人的就业岗位,农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残疾人就业。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扶持盲人按摩行业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创新就业形式,鼓励残疾人从事网络直播、居家电子商务客服等新型就业创业。扶持残疾人及其家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动态清零。

3.强化就业服务。将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持证残疾人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专业组织和市场主体,健全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为残疾人提供职业介绍、岗位支持等全链条服务,为用工单位提供岗位开发、雇主培训、就业环境改造和劳动关系协调等服务。通过“一人一策”精准服务提升残疾人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就业实效,全县劳动年龄段残疾人就业率达到68%。加强政府为残疾人职业培训购买服务,扩展“师带徒”、订单式、实训式培训,提高残疾人职业培训实效。定期举办全县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积极组队和推荐选手参加各级组织的各类技能大赛。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对残疾人就业的影响,不断改善残疾人生存质量,减轻家庭负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实施精准服务,提升残疾人医疗康复水平。

1.健全残疾预防和康复机制。积极贯彻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全面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探索建立新生儿疾病和未成年人残疾筛查、诊断、治疗和康复服务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持续加强早期诊断和早期康复。落实省、市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限定支付范围和康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调整政策。逐步推进肢体功能障碍患者康复前移补贴政策。发展医养康养联合体等新业态新模式。注重心理干预,促进心理康复。

2.创新残疾人康复服务模式。围绕做深做实残疾人社区精准康复服务省级试点,深化“四化四全”康复工作模式,健全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机制,0-6周岁残疾儿童、精神残疾人和“三瘫一截”等重度成年残疾人签约服务率达到100%,其他残疾人签约服务率达到90%以上。优化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结算支付方式,督导推动上海市儿童康复中心嘉善分中心标准运行管理,确保在训儿童权益保障。

3.优化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完善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政策,动态调整基本型辅助器具目录,实施更加精准的辅助器具实物配发和货币补贴制度,确保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率达到99%以上、残疾人满意率保持在90%以上。探索建立对辅助器具适配有特殊需求的重度、多重残疾人救助机制。实施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推广辅助器具实用技术。加大科技助残力度,在推动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创新、产业集聚发展、服务网络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引导作用。

(七)围绕共享共建,提升助残公共服务水平。

1.营造扶残助残浓厚社会氛围。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和“坚韧不拔、敬业争先”的嘉善精神,贯彻“平等、参与、共享”文明理念,持续扩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围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节点,持续广泛开展“最美残疾人”“最美助残人”“最美残疾人家庭”“最佳助残项目”“最美残疾人工作者”等“最美”系列评选宣传活动, 营造浓厚助残氛围。

2.持续打造“善心助残”服务品牌。创新服务供给模式,推行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制度,完善购买服务方式、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估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承接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项目,满足残疾人多元化需求。构建“善心助残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标准,促进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扶持一批专业突出、口碑过硬的优秀助残社会组织,积极开展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创建活动。支持专门协会开展政策业务培训、残疾人调研、为残疾人办好事实事和相关公益活动,实现助残服务和残疾人需求无缝对接。开展志愿助残活动,推广“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探索推广活动志愿汇APP管理,建立助残志愿服务评估、奖励机制。持续开展“四季”助残志愿服务主题活动。

3.提升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优化“工疗型”残疾人之家、残疾人庇护性照料机构、残疾人“康复之家”相衔接的专业化照护康复机制,推动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镇(街道)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村(社区)康复站布局全覆盖、成体系、均衡化,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康复护理、辅助器具、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托养庇护机构,满足残疾人多样化托养庇护服务需求。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托养机构日常管理和服务。全面实施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资源共享,推动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接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深入推进国家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点工作,依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之家建设工作。高标准建设嘉善医疗康复医院,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康复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交流。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发挥上海市儿童康复中心嘉善分中心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鼓励医疗机构加强康复科室建设。

(八)提升城乡品质,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1.规范无障碍环境建设。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品质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美丽镇村建设、窗口服务中全面落实国家规范,打造无障碍通行城市,体现嘉善情怀、嘉善温度。全面推进无障碍进社区、进楼道、进家庭活动,组织实施残疾人周边环境的无障碍改造,配发无障碍辅具。提升无障碍进家庭的标准,拓展覆盖面,对有需求残疾人家庭实现“应改尽改”。广泛动员社会爱心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全面提升无障碍环境生活品质。

2.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深化省级无障碍社区(村)创建,推动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镇。推进交通设施、旅游景区、文化场馆、商圈、市场、公共体育场馆、医疗场所、学校、城乡公共厕所等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大提升。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力度和业务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评估及体验活动。

3.加快信息无障碍建设。将信息无障碍作为“双示范”建设、数字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步推进。推动重大活动直播加配聋人手语,电视手语新闻节目实现全覆盖。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加快微信公众号、网站、APP等政务服务平台信息无障碍改造,同步实现无障碍发布政务信息。在公共服务行业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动员社会力量加强信息无障碍技术、人工智能无障碍产品等先进助残科技研发。

(九)维护合法权益,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

1.贯彻落实权益保障政策。贯彻落实《嘉兴市残疾人保障实施办法》,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协商工作机制,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有效发挥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配合人大、政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协商活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

2.强化普法宣传力度。将残疾人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八五”普法内容,提高公众及残疾人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加强普法教育,定期开展政策法律培训活动,促进残疾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提升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推动形成家庭、社区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残联组织、残疾人及其亲友共同监督的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机制。

3.完善残疾人信访办理机制。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推进法律志愿者队伍建设,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对符合条件需要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做到“应助尽助”。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引导残疾人逐级有序表达诉求。充分发挥网上信访、12385残疾人维权服务热线作用,落实信访代办制,实现残疾人信访“最多跑一地”目标,信访事项办结率达到98%以上。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大信访案件的协调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十)深化残联改革,夯实残疾人工作发展基础。

1.持续深化残联改革。坚持党对残联组织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履行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持续推进“清廉残联”建设,深化“三服务”,推进残联组织重心下沉、服务前移。完善残疾人工作评价机制,不断提升残疾人及其亲友的满意程度,为全县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履行工作职责,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各类功能区残联组织建设。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实现全覆盖,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村民(居民)委员会承担的工作事项清单。根据村(社区)“网格”设立残疾人小组,实现残疾人管理和服务全覆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企业、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媒体组织建立残协或残疾人小组。健全完善县残联专门协会,成立孤独症人员及亲友协会。积极推动通过单列或联建的方式成立镇(街道)专门协会,在县残联专门协会成立功能性党支部,每年召开执行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一对一”联系专门协会等机制。落实“经费、场地、人员”等保障措施,充分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监督”作用。

3.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将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残联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优化县残联领导班子结构,县残联理事长担任同级人大常委会委员或政协常委;落实“两挂一兼”要求,挂职干部驻会工作;县残联配备残疾人干部。选优配强镇(街道)残联理事长,与工、青、妇等人民团体负责人享受同等待遇;配齐配好镇(街道)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推进公益性岗位安置村(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担任残协主席,配备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联络员。鼓励残疾人工作者考取社会工作者证书。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照护、文化体育等专业队伍建设,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机制。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和组织管理。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党委、政府定期听取残疾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残疾人事业发展。将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共同抓好落实。

(二)加强政策支撑和经费保障。县、镇(街道)两级要将残疾人事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残疾人民生保障和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扶持、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对残疾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残疾人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残疾人服务项目。

(三)加强规划督导和监测评估。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制订规划实施分工方案,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共同组织本规划实施。要对规划实施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督导与评估,将规划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重要事项,并将结果作为对镇(街道)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2023年,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考核评估;2025年,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终期效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