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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工作的通知

2026.10.22

2026.10.22

  •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6-10-21 14:06:00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税务局: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和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力实施稳岗返还政策。截至2025年末,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含补缴)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25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5年度费款所属期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参照实施单位同时列入大型企业名单的,按大型企业返还标准执行。对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以及严重失信主体,不予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二、规范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按每招用1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招用时间按该企业为招用人员首次参保时间确定,不区分以往年度是否在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政策实施当年年末参保缴费不足3个月的可合并次年连续缴费计算。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三、优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取得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按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每多取得1项省级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证书的,可增加1次补贴次数,每年最多享受3次。

四、提升经办服务质效。各地要畅通稳岗扩岗资金发放渠道,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进一步优化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主动服务”经办模式,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推送政策信息和资金用途,经确认领取后及时发放资金;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经企业确认及授权后,可将资金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主动申请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并按规定及时分配和使用资金,避免出现截、滞留问题。

五、强化基金风险防控。各地要按照省级统筹要求,进一步理顺经办管理体制,加快推动经办机构统一归口社保部门管理。强化业务管控规则建设和运用,扎实开展高风险业务的预警处置,重点核查短期参保减员、大龄人员集中减员、批量持外省份同一评价机构所发证书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等情形。要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在经办流程中设置区别于待遇审核发放的事后业务核查环节,明确专人负责。对存在风险隐患的业务,暂时无法通过信息共享核实的,可要求补充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切实防范冒领骗取和多发错发。

各地要强化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及时足额兑现失业保险金、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生活待遇。相关政策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要高度重视,密切协作配合,加强政策宣传,优化经办流程,更好推动稳岗惠民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