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挖细查人社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劳动用工领域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特此公告。
一、线索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重点针对以下具有主观恶意、团伙化、职业化特征的违法违规行为。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真实存在违法行为而依法维权的劳动报酬争议、劳动合同纠纷等属于民事劳动争议范畴,不属于涉黑涉恶线索征集范围,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民事诉讼渠道正常维权。
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市场主体积极提供就业、人力资源市场、劳务派遣、工程项目用工、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新就业形态等领域存在的下列涉黑涉恶违法线索:
(一)工程建设领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行为;
(二)滥用投诉举报渠道敲诈勒索用工单位。当事人假意维权,以投诉举报相要挟,迫使用工单位支付不合理费用;虚构欠薪事实、伪造工资欠条骗取劳动报酬;以发布网络舆情、恶意投诉要挟,向企业施压,敲诈勒索,达成个人非法目的,获取不当利益;
(三)非法垄断用工市场行为。以暴力、威胁、围堵等手段,垄断劳务市场、把持工地招工,强迫劳动者接受不合理用工条件,如劳务派遣用工;在新就业形态领域垄断片区运力、派单资源,控制区域骑手、网约车司机准入,打压排挤同行业从业者;
(四)有计划组织劳务碰瓷,故意“找茬”索财。个别劳动者群体入职应聘时故意拒签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工资,或进场后集体磨洋工、不按安全规定施工、故意拖延工期、拒绝改正,工程完工或施工企业提出清退时,采取聚众围堵大门、拉条幅、言语威胁、制造发布舆情、扬言跳楼、上访等方式,逼迫企业支付补偿费、交通费、人工费或工程尾款的团伙式作案;
(五)恶意虚假应聘碰瓷,谋取不当利益。不以真实就业为目的,刻意利用用人单位管理漏洞,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短期内频繁入职多家用人单位,主动提出放弃社保或拒签合同,事后通过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民事诉讼、聚众闹事、软暴力胁迫、网络造势等方式索要高额赔偿、补偿金、二倍工资、退场费等超额利益,并以此作为职业牟利手段;
(六)虚构工伤碰瓷,索赔高额赔偿。伪造伤情材料,夸大损伤后果;或拒不配合工伤认定法定程序,以举报、闹事等方式胁迫用工单位支付高额赔偿“私了”;
(七)利用企业管理漏洞恶意投诉,非法牟取利益。熟悉劳动用工法律规定,针对工程项目、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用工薄弱环节,制造虚假务工考勤记录(包括虚增考勤记录),或诱导产生其他用工瑕疵,通过集中批量投诉或提起仲裁,或围堵项目部、制造网络舆情、制造群体性事件等方式,逼迫企业支付高额退场费、误工费或工程尾款;
(八)利用舆论抹黑胁迫企业,“软暴力”施压。在线上线下扮演“弱势劳动者”博取舆论同情,通过发帖、短视频等方式制造企业“欺压员工”的负面舆情,并拒绝通过法定方式核处诉求,胁迫企业支付额外费用以求息事宁人;
(九)恶意高频仲裁碰瓷,索要经济补偿。短时间内应聘多家企业,频繁“闪辞”、批量申请仲裁,以索要经济补偿牟利;伪造考勤记录、工资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提起虚假仲裁;在多地多企业反复申请仲裁的职业化“碰瓷”;
(十)虚构劳动关系(虚假建立或解除劳动关系)、伪造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团伙化、有组织实施社保诈骗;
(十一)职业培训、技能评价领域欺诈骗取培训补贴,结成团伙垄断培训市场;技工院校校园欺凌行为;
(十二)其他涉黑涉恶相关违法线索。
三、相关要求
(一)举报线索尽量详尽,写明涉事人员信息、事发时间、地点、具体违法违规事实等详细内容,尽量附相关证据材料(录音、视频、合同、转账记录等),确保线索真实可靠、有据可查。
(二)提倡实名举报(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便于核查取证和反馈办理情况。我局将严格落实举报人信息保密制度,由专人全程负责举报资料流转,对举报人、提供线索人、证人及受害群众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三)举报客观真实,举报人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构事实、夸大情节、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诽谤的行为,会同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公告仅用于收集涉嫌违法违规线索,接收线索不等于确认违法违规事实。对举报线索查实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并按程序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五)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铲除黑恶组织、抓获重点逃犯的,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安部门予以奖励。
四、举报方式
可通过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
(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
举报电话:0951-12333,0951-5099279;
举报邮箱:007y@sohu.com;
来信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
邮政编码:750001
(二)银川市人社局
举报电话:0951-6889390;
举报邮箱:ycrs_ldrszcjc@163.com;
来信地址: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邮政编码:750002
(三)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951-5018842;
举报邮箱:jfqrlj@163.com;
来信地址:金凤区满城街与长城路口向南500米;
邮政编码:750002
(四)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951-6719165;
举报邮箱:xqqrsj@163.com;
来信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471号;
邮政编码:750000
(五)西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951-6851001;
举报邮箱:xixiarenshe@163.com;
来信地址:银川市西夏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8号窗口(丽子园北街与政通路交叉口);
邮政编码:750021
(六)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951-8453487;举报邮箱:ynlj672@163.com;来信地址:永宁县宁惠街与永康路交叉路口劳动权益保障服务中心;邮政编码:750100
(七)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951-8061310;
举报邮箱:hlxrlj@163.com;
来信地址:贺兰县光明西路仁合巷4号;
邮政编码:750200
(八)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951-4025227;
举报邮箱:lwrsfgs@163.com;
来信地址: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凤佳苑小区向南300米)407室;
邮政编码:750400
特此公告。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