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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劳动用工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2026.10.09

2026.10.09

  • 银川市人民政府
  • 2026-09-18 22:39:01

为深入贯彻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挖细查人社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劳动用工领域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特此公告。

一、线索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重点针对以下具有主观恶意、团伙化、职业化特征的违法违规行为。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真实存在违法行为而依法维权的劳动报酬争议、劳动合同纠纷等属于民事劳动争议范畴,不属于涉黑涉恶线索征集范围,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民事诉讼渠道正常维权。

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市场主体积极提供就业、人力资源市场、劳务派遣、工程项目用工、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新就业形态等领域存在的下列涉黑涉恶违法线索:

(一)工程建设领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行为;

(二)滥用投诉举报渠道敲诈勒索用工单位。当事人假意维权,以投诉举报相要挟,迫使用工单位支付不合理费用;虚构欠薪事实、伪造工资欠条骗取劳动报酬;以发布网络舆情、恶意投诉要挟,向企业施压,敲诈勒索,达成个人非法目的,获取不当利益;

(三)非法垄断用工市场行为。以暴力、威胁、围堵等手段,垄断劳务市场、把持工地招工,强迫劳动者接受不合理用工条件,如劳务派遣用工;在新就业形态领域垄断片区运力、派单资源,控制区域骑手、网约车司机准入,打压排挤同行业从业者;

(四)有计划组织劳务碰瓷,故意“找茬”索财。个别劳动者群体入职应聘时故意拒签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工资,或进场后集体磨洋工、不按安全规定施工、故意拖延工期、拒绝改正,工程完工或施工企业提出清退时,采取聚众围堵大门、拉条幅、言语威胁、制造发布舆情、扬言跳楼、上访等方式,逼迫企业支付补偿费、交通费、人工费或工程尾款的团伙式作案;

(五)恶意虚假应聘碰瓷,谋取不当利益。不以真实就业为目的,刻意利用用人单位管理漏洞,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短期内频繁入职多家用人单位,主动提出放弃社保或拒签合同,事后通过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民事诉讼、聚众闹事、软暴力胁迫、网络造势等方式索要高额赔偿、补偿金、二倍工资、退场费等超额利益,并以此作为职业牟利手段;

(六)虚构工伤碰瓷,索赔高额赔偿。伪造伤情材料,夸大损伤后果;或拒不配合工伤认定法定程序,以举报、闹事等方式胁迫用工单位支付高额赔偿“私了”;

(七)利用企业管理漏洞恶意投诉,非法牟取利益。熟悉劳动用工法律规定,针对工程项目、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用工薄弱环节,制造虚假务工考勤记录(包括虚增考勤记录),或诱导产生其他用工瑕疵,通过集中批量投诉或提起仲裁,或围堵项目部、制造网络舆情、制造群体性事件等方式,逼迫企业支付高额退场费、误工费或工程尾款;

(八)利用舆论抹黑胁迫企业,“软暴力”施压。在线上线下扮演“弱势劳动者”博取舆论同情,通过发帖、短视频等方式制造企业“欺压员工”的负面舆情,并拒绝通过法定方式核处诉求,胁迫企业支付额外费用以求息事宁人;

(九)恶意高频仲裁碰瓷,索要经济补偿。短时间内应聘多家企业,频繁“闪辞”、批量申请仲裁,以索要经济补偿牟利;伪造考勤记录、工资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提起虚假仲裁;在多地多企业反复申请仲裁的职业化“碰瓷”;

(十)虚构劳动关系(虚假建立或解除劳动关系)、伪造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团伙化、有组织实施社保诈骗;

(十一)职业培训、技能评价领域欺诈骗取培训补贴,结成团伙垄断培训市场;技工院校校园欺凌行为;

(十二)其他涉黑涉恶相关违法线索。

三、相关要求

(一)举报线索尽量详尽,写明涉事人员信息、事发时间、地点、具体违法违规事实等详细内容,尽量附相关证据材料(录音、视频、合同、转账记录等),确保线索真实可靠、有据可查。

(二)提倡实名举报(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便于核查取证和反馈办理情况。我局将严格落实举报人信息保密制度,由专人全程负责举报资料流转,对举报人、提供线索人、证人及受害群众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三)举报客观真实,举报人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构事实、夸大情节、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诽谤的行为,会同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公告仅用于收集涉嫌违法违规线索,接收线索不等于确认违法违规事实。对举报线索查实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并按程序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五)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铲除黑恶组织、抓获重点逃犯的,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安部门予以奖励。

四、举报方式

可通过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

(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

举报电话:0951-12333,0951-5099279;

举报邮箱:007y@sohu.com;

来信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

邮政编码:750001

(二)银川市人社局

举报电话:0951-6889390;

举报邮箱:ycrs_ldrszcjc@163.com;

来信地址: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邮政编码:750002

(三)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951-5018842;

举报邮箱:jfqrlj@163.com;

来信地址:金凤区满城街与长城路口向南500米;

邮政编码:750002

(四)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951-6719165;

举报邮箱:xqqrsj@163.com;

来信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471号;

邮政编码:750000

(五)西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951-6851001;

举报邮箱:xixiarenshe@163.com;

来信地址:银川市西夏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8号窗口(丽子园北街与政通路交叉口);

邮政编码:750021

(六)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951-8453487;举报邮箱:ynlj672@163.com;来信地址:永宁县宁惠街与永康路交叉路口劳动权益保障服务中心;邮政编码:750100

(七)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951-8061310;

举报邮箱:hlxrlj@163.com;

来信地址:贺兰县光明西路仁合巷4号;

邮政编码:750200

(八)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951-4025227;

举报邮箱:lwrsfgs@163.com;

来信地址: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凤佳苑小区向南300米)407室;

邮政编码:750400

特此公告。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