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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2026.10.09

2026.10.09

  • 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26-09-24 11:28:39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71)、《辽源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6年度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对象

辽源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二、缴存基数确定

202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2444元。

三、月缴存额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四舍五入到元)=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特此通知

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1日

(编辑:

段禹圣

)

初审:韩效丹 复审:宫一勋 终审:董仓森 王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