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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公布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26〕32号)

2026.09.24

2026.09.24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6-09-20 18:00:00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县税务局,区直、中直驻桂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通知如下:

2026年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按7008元/月作为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缴费基数上限为21024元/月,下限为4204.8元/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6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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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公布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