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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金昌市本级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情况的公告

2026.07.27

2026.07.27

  •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6-07-17 16:04:00

市本级参保单位:

为维护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甘人社通〔2023〕386号)、《甘肃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甘人社通〔2026〕93号)及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市本级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市本级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的确定。市本级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按以下步骤确定,一是按《关于印发甘肃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甘人社通〔2023〕386号)调整为行业基准费率标准;二是按照《甘肃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甘人社通〔2026〕93号)规定,结合用人单位在2024年-2025年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等因素,确定用人单位在下一周期内费率浮动档次;三是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截止2026年12月31日。

二、请各单位认真核对本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情况。如有异议,请联系金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共服务科,填写《市本级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结果意见反馈表》(加盖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610办公室。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

联系电话:0935-8212589、8211098

联系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106-2号市人社局610室

附件:1.2026年市本级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费率浮动情况表.xlsx

2.市本级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结果意见反馈表.doc

金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