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新余市关于公开征集劳务派遣领域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6.07.27

2026.07.27

  •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6-07-22 09:07:00

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我市劳务派遣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已于2026年7月正式启动。现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劳务派遣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二、征集线索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劳务派遣经营资质与市场准入、劳务派遣用工、参加社会保险、支付劳动报酬等四个方面开展整治,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营资质与市场准入方面:

1.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或许可证过期未延续仍继续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

2.办公场所、设备设施、规章制度不符合条件的;

3.抽逃劳务派遣许可注册资金的;

4.劳务派遣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注册资本等改变,未提出变更申请的;

5.对长期未开展经营、未按规定报告年度经营情况的。

(二)劳务派遣用工方面:

6.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或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7.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的;

8.以业务外包、承揽、加盟等名义按劳务派遣方式用工,掩盖真实劳动关系的;

9.用工单位在非“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

10.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数量超过用工总量的10%的;

11.在煤矿、非煤矿山井(坑)下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

12.用人单位或所属单位设立劳务派遣机构向本单位或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

(三)社会保险方面:

13.劳务派遣机构未依法依规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

14.劳务派遣机构虚构劳动关系,为不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违规参加社会保险的。

(四)工资支付方面:

15.劳务派遣机构无故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或工资未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

16.未依法依规支付高温津贴、未休年休假工资的。

三、征集方式

如有上述相关行为线索,请在征集时间内将有关情况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提供至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提交线索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事实、诬告。提交的线索须写清楚违法企业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具体违法行为、相关证据等内容,需匿名反映的可备注清楚“匿名举报”。

问题线索反映电话:0790-6736268

电子邮箱:2234557022@qq.com

邮寄地址:新余市渝水区仰天岗东大道623号新余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