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建部等三部委相关规定,结合我市2025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91910元的数据,我市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确定为22977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514元;下限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和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确定为208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08元。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2025年月平均工资核定,2026年新参加工作职工,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新调入职工,以调入后当月工资或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存基数。各单位在办理基数调整前应仔细核对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确保准确无误,缴存基数须在上下限范围内确定。
本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缴存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在线办理,也可前往各县区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服务号”自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