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吉安市统计局公布的平均工资标准,我市2025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1元。经研究同意,现就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额上限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应以2025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我市202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4003元。
二、月缴存额上、下限
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762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
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与2025年度一致,为412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
三、可补缴
职工2025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2025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21981元)的,单位可根据新标准对2026年1—6月超过部分进行补缴。
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