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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6年度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2026.07.03

2026.07.03

  •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26-06-30 15:05:00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淮南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26年度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5年度月平均工资,2026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统计部门公布的2025年度淮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倍,即29850元,调整后单位和职工个人月最高缴存额均为3582元,从2026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