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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最低标准的通知

2026.07.03

2026.07.03

  • 常州市人民政府
  • 2026-06-25 22:17:11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和《市政府关于公布2026年常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经研究,决定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最低标准,由1620元/月提高到1665元/月。

本通知自2026年7月起执行。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2026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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