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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稳岗返还单位名单公示(2025年第四批)

2026.04.24

2026.04.24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6-04-23 14:03:12
  • 2026-04-23~2026-05-31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苏人社发〔2025〕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对全市审核通过的108家稳岗返还单位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4月23日至4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详见附件2)。

注:为确保发放成功,请单位及时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通过“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单位银行信息维护”模块确认单位账户信息完整、准确。

附件:

1.南京市稳岗返还单位名单公示(2025年第四批)

2.南京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