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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通辽市本级第七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企业和2025年通辽市本级第二批拟享受劳务派遣企业稳岗返还政策企业的公示

2026.04.24

2026.04.24

  •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6-04-07 09:44:00
  • 2026-04-07~2026-05-31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8号)要求,经审核确定2025年通辽市本级第七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企业108家,返还资金共计390758.81元,2025年通辽市本级第二批拟享受劳务派遣企业稳岗返还政策企业1家,返还资金共计64920.87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或审核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

联系单位:通辽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联系电话:0475-6390928

附件:2025年第二批劳务派遣企业稳岗返还公示表.xlsx

2025年第七批稳岗返还公示表.xlsx

2026年4月7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8号)要求,经审核确定2025年通辽市本级第七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企业108家,返还资金共计390758.81元,2025年通辽市本级第二批拟享受劳务派遣企业稳岗返还政策企业1家,返还资金共计64920.87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1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或审核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联系单位:通辽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0475-6390928附件:2025年第二批劳务派遣企业稳岗返还公示表.xlsx2025年第七批稳岗返还公示表.xlsx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