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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市本级一次性扩岗补助(2025年度第二批)发放公示

2026.02.03

2026.02.03

  •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6-01-28 17:43:29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苏人社发〔2025〕22号)文件规定,2025年我市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经市直、广陵区、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和景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拟认定以下73家企业为2025年度扬州市市本级第二批一次性扩岗补助对象,现将市本级(含广陵区、经济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以及蜀冈-瘦西湖景区)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 1 月 28 日至 2 月 3 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书面形式向扬州市人社局提出。

地址:扬州市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5楼527

受理电话:(0514)80301905。

附件: 扬州市市本级一次性扩岗补助(2025年度第二批)拟发放企业名单.xlsx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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