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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主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批通过用人单位名单公示(第二批)

2025.11.28

2025.11.28

  •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11-14 10:31:00
  • 2025-11-01~2025-12-31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全力稳就业促发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8号)规定,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大型企业以及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但未被纳入“免申即享”范围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

 

通过对用人单位上年度裁员率、失信情况等数据核查,现将自主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批通过的116户用人单位向社会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纳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范围

 

对公示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向阜阳市企业社会保险基金中心咨询反映,联系电话:0558-2291691。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