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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赣中区域审计中心等20家企业进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吉安市本级2025年第4批)

2025.11.28

2025.11.28

  •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11-18 14:45:08
  • 2025-11-18~2025-12-31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5〕115号)文件要求,经审核,本批次拟同意给符合条件的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赣中区域审计中心等20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7天,即2025年11月18日到2025年11月2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市就业中心失业保障科反映,请予监督。

电话:0796-8243360、8222069

地址: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附件: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明细信息表(第4批)

 

 

吉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18日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明细信息表(第4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