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各区市税务局,局属有关科室、单位,市直各参保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91号)精神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就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518元,下限为4504元。
二、计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计算当年职工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指数时,以7506元为基数。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
2025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
烟人社字〔2025〕79号关于公布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