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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关于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的通知

2025.08.20

2025.08.20

  •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25-08-18 17:22:00
  • 2025-08-01~2028-08-31

广大公积金缴存人:

为进一步加大对缴存人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减轻缴存人购房资金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决定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