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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的通知

2025.07.18

2025.07.18

  •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25-07-18 10:24:38
  • 2025-07-01~2026-06-30

各缴存单位、广大缴存人:

按照长株潭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工作要求,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参照长沙市的标准执行。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5162元计算,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1291元,单位或职工单边月缴存额上限为3755元,单位和职工合计月缴存额与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月缴存额最高均为7510元。

特此通知。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 年7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