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7日,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核定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确定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核定的时间为7月7日至8月31日,核定后,本缴存年度内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原则上不再调整。
主要核定以下内容:
一是缴存单位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行及账号、单位地址、经办人员姓名、经办人员手机号、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前和调整后相应信息等内容。
二是缴存职工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职业、职称、学历、婚姻状况、手机号码、家庭收入等内容。
三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5%,最高为12%。
四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额的上限和下限。缴存基数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
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意见,2025年度单位职工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274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105.76元;市区缴存基数的下限为210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10元,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缴存基数下限为180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80元;自主缴存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缴存基数上限为7091元,月缴存额上限为1418元,市区缴存基数的下限为210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420元,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缴存基数下限为180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