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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强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的公告

2025.07.15

2025.07.15

  •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25-07-03 17:02:00
  • 2025-06-30~2025-07-15

有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等有关规定,对因单位合并、分立、撤销或者破产等原因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单见附件)进行统一销户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销户对象

(一)连续13个月及以上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单位账户已封存的

(二)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在6个月之内未办理汇(补)缴业务且余额

(三)单位已依法注销的。

二、清理要求

如有异议,请于2025715日前向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属管理部书面提出。公告期未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直接予以销处理。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