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反映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状况,现发布《2024年度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30日
2024年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4年,全市人社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全市人社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就业创业
(一)推动总体就业。促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1.75万人。春节期间多渠道组织返岗送工11.49万人。全市举办“云端送岗”直播带岗活动572场,提供岗位9.87万个,参与企业6276户。全年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2.1亿元,发放各类创业补贴4.11亿元。2024年末,全市企业有效用工备案人数达544.6万人。全年新建126个家门口服务站。
(二)重点人群就业。全年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27.05万个,开发见习岗位1.61万个。发放社会保险补贴11.49亿元、岗位补贴1946.8万元;帮助2.34万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245名渔民完成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安置、社会保障工作。
(三)创业带动就业。全年为5118人次提供政府补贴性创业培训。支持2.15万人成功创业,引领大学生创业2956人,创业带动就业21.9万人。发放富民创业担保贷款5453万元。年内新增认定市级创业孵化载体15家,实有国家级创业示范基地1家、省级创业示范基地49家。各级创业孵化载体263家,累计带动就业30.22万人。
(四)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6.95万人次,深入实施项目制培训,全市发布涉及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方面专业(工种)294个,承训机构达256家,累计申请培训超过7.12万人次。
二、社会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年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46.8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85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22.27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6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93万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5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69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5.95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0.86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41.19万人。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285.03亿元,同比增长6.2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844.68亿元,同比增长8.38%。
(二)失业保险。年末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53.21万人。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为46.72亿元,支出51.71亿元。全市为24.86万人发放失业保险金,总计金额31.3亿元,期末全市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为13.04万人。
(三)工伤保险。年末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34.55万人,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为32.72亿元,基金支出25.87亿元。
三、人才人事
(一)高层次人才建设。全市新引留大专以上学历人才27.99万人。至2024年末,全市有国家级突出贡献中青专家1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11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76人。新招收企业博士后447人,累计招收企业博士后2790人。
成功举办第十六届国际精英创业周,活动期间共有3125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参加对接,正式签约项目2277个,2024年创业周共新增落户项目1928个。历届累计落户项目14763个,其中创业项目13660个,创新项目1103个。
(二)技能人才建设。全年共有16.32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市新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企业183家,核发证书6.35万张,9家试点企业评审出20位特级技师。全年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8.21万人次,累计达到109.63万人次。全市12所技工院校招生数为9661人。
全市获评2024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家、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2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家。新建8家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10家技能大师工作室。获评苏州市高技能领军人才8人。苏州选手代表中国参加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获得3金。
(三)人事管理。全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39人。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99.5%。
全年共组织完成25项招录、资格类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当年累计报名25.93万人,考试25.01万人,共组织实施了26项笔试工作,共组织考试科目52.98万科次,完成共计1443人次的招录考试面试任务,人事考试项目规范管理达标率100%。
全市评审新增高级职称7984人,中级职称13530人,全年通过评审、初定、考试新增专业技术人员6.7万人。
四、劳动关系
(一)最低工资标准。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49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4元/小时。
(二)劳动保障监察。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均达99%以上。
全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接受群众投诉举报28112件,办结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维权线索57052件,主动监察检查单位16240户,书面审查用人单位57504户。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26199.91万元,涉及49367人。行政处罚136件,罚款金额128.24万元。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行为35件。
(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全市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接处案件11.40万件,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接处案件4.02万件,其中立案受理3.65万件,仲裁结案率95.57%;调解成功率为80.1%。
五、公共服务
(一)业务经办水平。年末全市71项人社业务在480家银行合作网点“就近可办”。编制发布252项人社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110个事项办理实现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两个免于提交”,人社应用融入城市总入口,52个智慧人社事项上线“苏周到”。
(二)信息系统建设。年末全市共开放1329个第三代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暨江苏(苏州)一卡通人社服务网点和银行服务网点,累计发放第三代江苏省社会保障卡1119.49万张。
(三)12333服务咨询热线。全市12333热线咨询服务人数374.1万人次,12333综合接通率91.01%,群众满意度9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