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苏政办发〔2025〕2号)文件精神,其中明确将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保补贴由生育二孩三孩扩大为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均可享受补贴。具体标准及办事流程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2025年1月11日后(含1月11日)企业女职工生育一孩的,以及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企业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
备注: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二、补贴标准:
企业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三孩产假期间,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50%、80%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月份从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
三、受理渠道和申报材料:
(1)线上申请: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点击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就业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申报;



(2)线下申请: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费参保地的同级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需携带《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花名册》、出生证明、生育服务登记证。
备注:企业可以在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三孩6个月后申报,一次性享受补贴。
四、咨询电话和办理地址:
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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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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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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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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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3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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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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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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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22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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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安宜东路84号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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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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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1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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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海潮东路108-1号金融大厦东附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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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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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90122 8029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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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A5-A16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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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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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0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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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85号(一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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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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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81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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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82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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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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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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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区淮海路165号三楼(促进就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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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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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79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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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邗江中路119号(三楼3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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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科技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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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79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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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政务服务中心2楼9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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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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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03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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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上方寺路1号景区政务服务大厅20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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