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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医疗保障局三部关于公布2025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

2025.02.05

2025.02.05

  •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 2025-01-27 09:13:33
  • 2025-01-01~2025-12-3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医疗保险政策,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缴费率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公布如下:

  2025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分别按其缴费基数的6.5%和2%按月共同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率为8.5%,由个人缴纳。

  本通知所公布的缴费率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