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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审工作的通知

2025.02.05

2025.02.05

  •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01-20 12:05:00
  • 2025-01-01~2025-03-31

各劳务派遣单位:

为依法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经营秩序,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第19号令)关于对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进行核验的相关要求,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6号)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24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统一于2025年1月20日至3月31日集中开展年审工作

二、年审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前,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单位和设立并备案的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

三、年审权限

按照“谁审批、谁年审”的原则,由核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人社部门负责年审工作。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备案的,由分公司办理备案手续的人社部门负责年审。

四、报送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

(二)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书》(附件1)。

五、年审方式

(一)本次年审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下年审采取预约制,提前1天向审批机关进行预约登记。

(二)各劳务派遣单位通过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填报年审信息、上传材料,按照《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企业申报操作指南》(附件2)进行注册和操作,并可在线上查询审核结果。

六、年审结果

年度核验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逾期未提交年度经营报告、无业务、经营异常五种情况。

(一)对报送年度报告材料齐全,业务经营合法合规,申报被派遣劳动者情况客观真实,定为“合格”。

(二)对提交虚假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经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因违法经营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定为“不合格”。

(三)对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的,定为“逾期未提交年度经营报告”。

(四)对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但当年没有从事派遣业务的,定为“无业务”。

(五)对与劳务派遣单位无法取得联系,经营过程中实缴资本减少小于200万的,定为“经营异常”。

年审工作结束后,市人社局将依法对已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劳务派遣单位,面向社会公布年审结果。对定为“不合格”、“逾期未提交年度经营报告”、“经营异常”的劳务派遣单位限期责令改正,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期满后,不予办理延续许可,相关违规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对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但长期没有派遣业务的企业,可引导其按规定申请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手续。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劳务派遣单位要充分认识劳务派遣单位年度审核工作的重要性,按时参加、严格要求,确保顺利完成年审工作。 (二)分级有序开展审核。按照《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174号)明确的许可和管理权限要求,由省人社厅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由省人社部门负责年审工作,由市人社局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劳务派遣单位在嘉峪关市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备案的,由嘉峪关市人社局负责年审工作。

省人社厅年审受理处室: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 联系电话: 0931-8960763邮箱: 690180025@qq.com

市人社局年审受理科室: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联系电话: 0937-6789714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