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26号)的要求,2024年南宁市继续实行“免申即享”和企业自主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经数据比对,目前南宁市市本级仍有部分初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尚未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网厅)进行确认(详见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在政策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尽快确认,办理方式如下:
网厅办理:登录网厅,对单位划型、单位类型和单位账户信息等事项进行确认操作,无需提交材料。(具体路径:网厅选择“单位用户”登录,进入之后在弹窗“消息列表”中的“稳岗返还”下点击“立即办理”,然后点击稳岗返还申报确认书下的“同意”)。
现场办理:单位也可自主选择在广西区内任一社保经办服务机构提交《2024年度稳岗返还申领表》申请。劳务派遣企业仅限现场办理,在网厅查看具体的申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通过线下申报。
单位在网厅确认或现场申请后,市社保中心会按规定进行审核、公示、发放稳岗返还资金。最终以业务办理结果为准。
咨询电话:0771-5885498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