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确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同时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和人社部社保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和停发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22]42号)文件要求,现我市尚有部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见附表)未在一个认证周期(大于12个月)内进行待遇资格认证,请于2024年12月25日前通过皖事通APP、电子社保卡APP等完成自助认证,或者到您就近的街道、社区(乡镇社保所)协助认证。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逾期未完成认证手续,我中心将于2025年1月暂停您的养老保险待遇,待您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手续后,我们将及时办理待遇恢复您的养老保险待遇并予以补发
咨询电话:0558-2291727 0558-2290792 0558-2295806
阜阳市企业社会保险基金中心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