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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开展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同步签发电子社保卡的公告

2024.11.28

2024.11.28

  •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4-11-26 16:46:00
  • 2024-11-26~2024-12-25

  为加强我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应用服务工作,让持卡人更加方便、快捷的签发电子社保卡,进一步便利老年群体享受人社服务,以“适老化”为原则,根据广东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我市将为所有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同步签发电子社保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向人群

  东莞市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持卡群众。

  二、电子社保卡签发方式

  由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生成电子社保卡并发放至同步申领渠道。

  三、同步申领渠道

  1.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

  2.社保卡发卡银行APP(我市目前的发卡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发银行、东莞银行、东莞农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

  3.“广东人社”APP、“电子社保卡”APP、“掌上12333”APP。

  四、注意事项

  1.已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但尚未签发电子社保卡的人员,将在2024年11月29日陆续由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签发电子社保卡。为保障您的相关权益,请持卡人及时登录同步申领渠道并注册为实名用户,经本人同意后正常使用。

  2.已签发电子社保卡或持第三代社保卡已完成电子社保卡同步申领的人员,不再重复签发。

  特此公告。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