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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潍坊市2024年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工作的公告

2024.10.21

2024.10.21

  • 潍坊市人民政府
  • 2024-10-21 15:49:59
  • 2024-01-01~2025-12-31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现就参保企业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政策内容

(一)我市参保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 年(2025年招用)。

(二)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已由之前受雇企业享受或同一企业在以前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已用于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相关人员身份信息不能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企业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模块”(https://web.sdwfhrss.gov.cn/smartsisp-dwwb/#/wfDwLogon),按系统提示申报。

(二)线下申请。企业向参保地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联系电话附后。

劳务派遣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经办模式及资金分配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

三、资金拨付

补助资金由经办机构审核后,直接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四、执行期限

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