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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4.08.29

2024.08.29

  •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4-08-27 16:47:00
  • 2024-08-15~2024-10-15

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局(人社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督促指导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用工和守法诚信意识,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人社秘〔2024187)要求,决定从20248月下旬至1015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2024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以下简称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工作

(一)书面审查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筑施工、物业管理、保安服务类企业(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全部纳入审查范围。

(二)书面审查内容。全面审查用人单位2023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

2.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9.实行事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

10.是否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情况;

11.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

(三)书面审查方式。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725号)要求,实行用人单位自查自纠、网上申报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模块(http:// 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注册后自行申报,并下载相关资料。已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过的单位,只需用账号密码登录填报即可。用人单位在数据提交之后,可上网查询数据申报审核情况,并按要求及时补充完善数据。对不具备网上提交的用人单位实行书面申报、监察机构现场审核,审核结果及时录入系统。

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要按照《马鞍山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结合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专项检查以及其他有关工作,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初步评价、征求意见、社会公示、复核评定等程序进行。

(一)初步评价。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内容和标准,对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进行初步评价。

(二)征求意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征求劳动关系、就业、征缴等相关机构对初步评价结果的意见,相关机构对初步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组织复查。

(三)社会公示。对拟评价为A、B、C级守法诚信等级的用人单位,由市人社部门通过官方网站或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复核评定。市人社部门根据征求意见和社会公示情况对初审意见进行复评,确定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及时上传至书面审查系统。用人单位可以登录查询评价结果,打印守法诚信等级证书。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园区要高度重视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工作,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出发点,配齐配强书面审查工作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开发园区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公布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的内容、程序及材料报送等规定和要求。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对书面审查的认知度,提高用人单位参审积极性。要继续扩大书面审查覆盖范围,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督促指导用人单位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3.完善诚信档案。各县区、开发园区要结合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利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用人单位诚信信息数据库。根据日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情况,定期录入更新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接受执法检查等信息,建立健全完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未参加诚信等级评价的用人单位,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要记入守法诚信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规做出后续处理。

4.强化结果运用。各县区、开发园区要根据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价情况,对用人单位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并纳入人社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需核查的公共信用信息。对信用较好的市A级单位,适当减少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属建筑类企业1年内在本市行政区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对信用一般的B级单位,实施正常的劳动保障监察,在征求有关拟表彰奖励对象意见时进行重点核查。对信用较差的C级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频次,实施提醒约谈;连续两年被评为C级的单位,不宜作为拟表彰奖励对象进行推荐,不得享受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便利服务。

5.加强督促指导。市人社部门将加强督促指导,并适时进行抽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填报集中书面审查情况统计表,总结、统计报表及守法诚信评价A级单位,于1015日前报市劳动保障维权调处中心。

人:夷莉莎     联系电话:0555-2366925

电子邮箱:ahmasldjc@126.com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