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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淮南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的通知

2024.07.02

2024.07.02

  •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24-06-28 16:32:00
  • 2024-07-01~2025-06-30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2023年度淮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2024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505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各为3421元/月,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