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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定贵港市2024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2024.07.02

2024.07.02

  • 广西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24-06-25 16:44:26
  • 2024-06-25~2027-06-25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和《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桂建金管〔2011〕26号)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经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设定贵港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现通知如下:

一、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12%。2024年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1594元,2024年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591元,月缴存额合计上限为5182元。

二、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2024年度贵港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贵港市为1840元、桂平市和平南县均为1690元。

特此通知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