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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省直管单位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有关政策的通知

2024.05.28

2024.05.28

  •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 2024-05-28 12:51:06
  • 2024-04-30~2029-04-29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省直管单位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有关政策的通知

晋医保发〔2024〕10号

省直各参保单位:

为促进省直管单位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以下简称“省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可持续发展,现就调整省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从2024年起,将省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76元,其中,单位缴费240元,个人缴费36元。个人缴费部分可从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按月划拨。省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由用人单位每年一次性缴纳,改为按月缴纳。

本通知有效期5年。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财政厅

2024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