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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人社厅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若干举措

2023.06.08

2023.06.08

  •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3-06-06 10:21:09
  • 2023-01-06~2023-12-31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商务局、国资委、团委、工商联,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党群工作部,各省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7号)要求,进一步提升就业见习质量,决定加快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锚定目标任务,把握总体工作要求。聚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需求,着力广覆盖、提质量、优服务,做到数量有保障,9月底前募集不少于5.5万个就业见习岗位,力争全年岗位总量不低于上年,确保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质量有提升,发布一批示范性岗位,争创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增强见习吸引力;服务有品质,完善见习供需对接平台,加大就业见习组织力度,提升见习服务保障能力,形成有利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长效机制。

二、聚焦青年群体,精准锁定见习对象。针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通过实名信息数据库、求职登记小程序和失业登记库分类开展走访摸排,及早确定见习对象,主动联系了解需求,定向推送见习信息。重点锁定困难毕业生,定期与低保、脱贫、残疾等数据库开展比对,及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见习。依托河北人社一体化平台,畅通线上就业见习报名渠道,及时登记有意参加见习人员信息,做到个人基本信息清、学历技能水平清、见习就业意愿清,并对困难毕业生作出专门标识,方便后续提供针对性见习服务。

三、立足质量提升,拓宽岗位募集渠道。按照多元募集、量质并重的原则,重点面向承担科技项目的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开发一批科研类见习岗位;面向制造业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技工院校,开发一批技术技能类见习岗位;面向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小微企业,开发一批管理类见习岗位;面向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基层服务平台和各类社会组织,开发一批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满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多元见习需求,更好发挥所学所长。在此基础上,各市和雄安新区按照不少于百分之一的比例,精心选取一批示范性的高质量见习岗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全省集中打包推出,增强见习吸引力。

四、围绕匹配对接,精心组织专项活动。主动梳理推出本地见习单位清单、岗位目录清单和服务机构联络清单,通过部门网站、各类媒体、河北公共招聘网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就业见习专项对接活动,通过进校园、专项服务活动、线上线下招聘等渠道,多维度组织岗位推荐、专场招聘、双向选择洽谈等活动,并在各类招聘会中同步推出见习岗位,将政策咨询、见习指导贯穿其中,更好助力见习供需双方对接。

五、着眼数字赋能,优化信息应用服务。优化升级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服务专区,丰富拓展网上见习服务内容,提供见习单位申报、见习岗位查询、见习政策宣传、见习人员报名、见习数据统计等一站式服务。打造全省联网的见习统一服务平台,通过河北公共招聘网将计划服务专区与各地就业见习服务专区、网站互联互通,推动岗位共享、业务协同,同步链接中国公共招聘网、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就业在线,更加便捷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参与。

六、紧盯规范管理,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做好见习事前指导,指导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确保见习活动规范有序。强化见习事中管理,督促见习单位建立带教制度,委派实践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技术或管理人员作为带教老师,帮助见习人员熟悉岗位内容、提升工作能力。抓实见习事后问效,定期跟进见习单位见习人员管理、政策落实和见习实效等情况,定期了解地方见习岗位募集、制度执行、政策落实和组织实施等情况,健全就业见习长效机制。

七、紧扣需求导向,做好就业跟踪帮扶。鼓励见习单位积极留用见习期满人员,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见习单位应及时与留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对见习后未留用人员做好后续就业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持续提供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等服务;对有创业需求的,积极提供项目开发、融资支持、场地便利、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对需要提升技能的,针对性推荐职业培训项目,促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八、聚力政策支持,强化保障激励措施。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有条件的地方或见习单位可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提高见习保障水平。对见习后留用率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10%。将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见习人员的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在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评选中,优先推荐参加本次计划并表现突出的各类单位。

九、统筹组织安排,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各地要将计划实施纳入本地就业工作整体安排,加强部门协同,合力抓好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见习工作统筹协调,做好见习信息发布、见习专区搭建、见习管理服务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力度,保障见习政策落实。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做好见习政策宣传,向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推荐见习信息。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商联等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发挥行业优势,动员鼓励各类用人单位设立见习岗位,积极提供有示范性的优质岗位。共青团要发挥组织优势,提供企业资源,动员失业青年参加见习,丰富青年见习实践活动。

十、细化工作方案,推动见习任务完成。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本地见习任务(附件1),明确时间进度,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要优化见习补贴申领流程,严格落实先垫后补的办法,见习单位要每月按时垫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按规定申领见习补贴。对见习留用率50%以上的单位结束见习工作后集中一次性发放差额补贴。加强部门间信息比对和监督检查,防止补贴资金骗取、挪用、虚报、冒领等行为。

十一、突出示范引领,树立见习先进典型。各地要指导见习单位高度重视见习工作,不断创新和完善本单位见习管理制度,为见习人员提供更加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要争创管理运行规范、吸纳人员较多、见习成效明显的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并结合实际按规定开展本地就业见习示范创建工作,为当地就业见习工作开展树立标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推动见习工作提质增效。

十二、拓展宣传方式,讲好青年见习故事。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微博微信、短视频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见习制度和参与渠道,并在青年人聚集的高校、社区开展政策宣讲,扩大见习知晓度和影响力。同时加大典型示范,大力宣传一批青年通过见习提升能力、成功就业的故事,宣传见习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引导更多青年和用人单位主动参与见习活动。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汇总各方情况后,填报《2023年河北省见习岗位募集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下月前3个工作日内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并于年底报送年度计划实施情况报告。

联系人及电话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石 璠 电话:0311-66908991

河北省教育厅

联系人:宗春丽 电话:0311-66005138

河北省科技厅

联系人:温志明 电话:0311-85814478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耿兴中 电话:0311-87802550

河北省民政厅

联系人:赵 琳 电话:0311-88615513

河北省财政厅

联系人:胡杨瀚超 电话:0311-86771179

河北省商务厅

联系人:侯军威 电话:0311-87909517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荆 达 电话:0311-87908087

共青团河北省委员会

联系人:苗文峰 电话:0311-87903817

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

联系人:刘思绮 电话:0311-87871886

附件:1.2023年河北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任务分解表

2.2023年河北省见习岗位募集情况汇总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科技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共青团河北省委员会

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