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东府〔2021〕54号)的规定,我市实施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计划实施期间,对参加人员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18个月。
现将2023年4月审核通过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
举报电话:0769-21668303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30日
附件:2023年4月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名单.xlsx
(附件请复制政策原文链接至网页查看)
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