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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政府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2022.12.19

2022.12.19

  • 台州市人民政府
  • 2022-12-16 16:19:00
  • 2022-12-01~2025-12-3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和《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8号)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22年12月1日起,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1041元/月/人,所需经费均按原经费开支渠道列支。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